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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雙節(jié)”將至 南昌提醒告誡旅游住宿業(yè):

哄抬價格最高罰300萬元


 大江網   2023-09-28 11:03:38 來源:大江網-信息日報 編輯:陳拾梅 作者:譚紅 左陽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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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本報訊 譚紅、信息日報全媒體記者左陽天報道:中秋、國慶假期即將來臨,在此期間,南昌市將舉行國慶煙花晚會、升旗儀式、音樂節(jié)、演唱會等多項大型活動。為進一步規(guī)范南昌市旅游住宿行業(yè)價格行為,營造放心消費、放心旅游的價格環(huán)境,9月26日,南昌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召開規(guī)范全市旅游住宿業(yè)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會。全市各縣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管局、南昌市文化旅游住宿業(yè)協(xié)會及全市40余家酒店代表參加會議。

      會議對南昌市旅游住宿業(yè)經營者進行了提醒告誡:

      嚴格自律,依法經營。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(guī)定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,加強價格自律,履行社會責任,依法合規(guī)經營。

      明碼標價,規(guī)范經營。嚴格執(zhí)行明碼標價相關規(guī)定,做到真實準確、貨簽對位、標識醒目,價格公開透明,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。

      杜絕欺詐,誠信經營。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,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;不得虛假標價、虛假折價、虛假減價、低價誘騙高價結算、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價格承諾。

      嚴禁哄抬,合理經營。不得串通漲價,操縱市場價格;不得捏造、散布漲價信息,擾亂市場價格秩序;不得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,推動旅游市場價格過快、過高上漲。

      令行禁止,守法經營。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(guī)定的,最高可處5000元罰款;不執(zhí)行政府指導價、政府定價的,最高可處200萬元罰款;對價格欺詐行為,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;對哄抬價格行為,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。

   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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